甲工厂欠乙公司 300 万元货款。 现在甲工厂经营管理不善, 负债累累, 被乙公司兼并。 甲工厂欠乙公司的债务因而消灭, 这种债的消灭被称为( )。
债的消灭方式有履行、 免除、 抵销、 混同和提存五种。 其中, 混同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合二为一的情况。 债的履行是指债务人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而实施的完成义务的行为。 解除是指因当事人一方行使解除权,或者经双方协议使债的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 抵销是指互负债务的双方当事人将两项债务相互充抵, 以使双方债务在等额内消灭的行为。 免除是指债权人以消灭债为目的而向债务人作出的抛弃债权从而消灭债的关系的行为。提存, 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履行标的物时, 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付给提存机关以消灭债务的行为。 本题中, 甲公司与乙公司兼并而成为一个公司, 属于混同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