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公司为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拟于2016年8月进行公开增发,以下事项中将导致其不符合公开增发条件的有______。
【正确答案】
A、C、E
【答案解析】[解析] 选项A、选项B,《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公开发行证券:
(三)上市公司最近12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五)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
选项A,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均构成障碍,监事没关系。选项B,“2015年6月”发生在“近12个月”以前,不构成障碍;
选项C,《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八条:“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良好,符合下列规定:
(二)最近3年及1期财务报表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所涉及的事项对发行人无重大不利影响或者在发行前重大不利影响已经消除;
……”3年及1期财务报表被出具保、否、无均构成障碍。
选项D,《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七条:“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具有可持续性,符合下列规定:
(四)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最近12个月内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
选项D项描述未发生在近12个月内(2015年8月以后),因此不构成障碍。
选项E,《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六条:“上市公司的组织机构健全、运行良好,符合下列规定:
(三)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能够忠实和勤勉地履行职务,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行为,且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12个月内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
E,选项所述王某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发生在近36个月内,构成障碍。关于发行条件中董、监、高任职资格及禁止情形以及违规担保、审计报告等的总结,详见中国金融出版社出版的《投资银行业务》下册具体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