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一个正确答案。
多选题
明天砖厂是一有限合伙企业,王某和李某是有限合伙人,林某和郑某是普通合伙人。2007年7月,段某希望入伙成为有限合伙人,王某和其他合伙人在会议表决时都表示同意,但在合伙协议中规定段某在入伙的前一年内不得获取分配的利润。此外,会议还决定用王某的一栋房屋为本企业向银行的一笔借款提供担保。2007年8月,红星建材厂的一名业务员来到砖厂希望购买墙砖10万块。此时其他合伙人都出差在外,王某为揽住生意就以普通合伙人的名义与业务员签订了合同。2007年9月,因为发现墙砖质量不合格,红星建材厂向合伙企业索赔5万元。对上述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以下叙述错误的是:
- A.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王某的表决行为和担保行为都是违法的
- B.合伙协议不对段某分配利润的做法是违法的
- C.王某的行为构成表见合伙,他应当对红星建材厂和银行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D.段某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解析]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68条的规定:“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一)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人伙、退伙;(二)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三)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四)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五)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六)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七)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本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八)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所以A错误。
根据该法第69条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B错误。
根据该法第76条的规定: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并与其交易的,该有限合伙人对该笔交易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该条规定即为表见合伙,它只导致对特定交易承担连带责任,所以王某只对红星建材厂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对银行债务仍应承担有限责任,所以C错误。
根据该法第77条的规定: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D正确。
多选题
曹某将自己居住的房屋向某保险公司投保家庭财产保险。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该房屋因邻居家的小孩玩火而被部分毁损,损失20万元。依据《保险法》有关规定,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 A.曹某应当先向邻居索赔,在邻居无力赔偿的前提下才能向保险公司索赔
- B.曹某可以放弃对邻居的赔偿请求权,单独向保险公司索赔
- C.若曹某已从邻居处得到20万元的赔偿,其仍可向保险公司索赔
- D.若曹某从保险公司得到的赔偿不足20万元,其仍可向邻居索赔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考查财产保险中保险人的代位求偿权。A项,没有法律根据,明显错误。B项,《保险法》第61条第1款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的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所以,B项错误。C项,《保险法》第60条第2款规定: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如此可见,在曹某已经邻居处得到20万元后,即无权向保险公司索赔,C项错误。D项,《保险法》第60条第3款规定:保险人依照第1款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据此,D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