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有一古董花瓶,市价20万元,甲视为第二生命,曾多次对好友乙表示自己对此花瓶的珍爱,要与之相伴到老。甲赴美参加亲戚的婚礼前,将家门钥匙交给乙保管。乙与著名文物收藏家丙结识,想将甲的花瓶为甲卖个好价钱,给甲一个惊喜。乙遂与丙商量。为玉成其事,乙请丙吃饭娱乐等花销了3000元。乙最终将该花瓶以自己的名义按80万元出售给不知情的丙。对此,下列正确的有______
  • A.乙对甲构成无因管理
  • B.甲可以主张侵权损害赔偿,要求乙赔偿80万元
  • C.甲可主张不当得利返还,要求乙返还80万元
  • D.甲可主张无因管理取得的利益,要求乙交付80万元,但甲须补偿乙支出的必要费用
【正确答案】 A、C
【答案解析】[考点] 不正当无因管理、不当得利 [解析] 不正当无因管理,又称不适法的无因管理,指管理人违反适当管理义务,导致管理的承担不利于本人、违反本人明示或可推知的意思时,则构成不适当管理,此时按照下述规则确定本人与不当管理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其构成要件有二:符合无因管理的三个构成要件;管理事务的承担不利于本人,或者违反本人明示或可推知的意思。不正当无因管理虽构成无因管理,但不能产生正当无因管理的法律效果。其法律效果是:不具有违法阻却性,构成侵权;若本人主张享有无因管理所得之利益,则本人负有偿付必要费用、必要债务、管理人因管理遭受损失的义务,但本人的偿付义务以其所得利益为限;若本人不主张享有无因管理所得之利益,一般可以按照不当得利制度处理。甲为了乙的利益,管理甲的事务,无法定或约定义务,构成无因管理。乙对事务的承担不利于本人,且违反甲明示的意思,属于不正当无因管理。甲可主张侵权损害赔偿,但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只能以乙受损失为限,只能要求乙赔偿20万元。甲可主张不当得利返还,要求乙返还20万元,因为当损失小于得利时,只能请求返还与损失相当的价额。甲可主张无因管理取得的利益,要求乙交付80万元,并补偿乙支出的必要费用。故此题AC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