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下列关于保险公司的整顿和接管,说法错误的是(  )
   A.甲保险公司正处于整顿过程中,其总经理认为,整顿组织可以监督公司的日常业务,自己应当在整顿组织的监督下行使自己的职权
   B.乙保险公司也处于整顿之中,但是其董事长认为,虽然公司的日常业务被整顿组织监督,但是公司的原有业务继续进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无权停止开展新的业务或者停止部分业务
   C.接管的目的是对被接管的保险公司采取必要措施,以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恢复保险公司的正常经营。被接管的保险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因接管而变化
   D.接管期限届满,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决定延期,并且没有期限限制,直到被接管的保险公司已恢复正常经营能力
【正确答案】 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保险公司的整顿和接管
   《保险法》第112条规定:“整顿组织在整顿过程中,有权监督该保险公司的日常业务。该保险公司的负责人及有关管理人员,应当在整顿组织的监督下行使自己的职权。”因此,A项说法正确。第113条规定:“在整顿过程中,保险公司的原有业务继续进行,但是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有权停止开展新的业务或者停止部分业务,调整资金运用。”因此,B项说法错误。第115条规定:“保险公司违反本法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可能严重危及或者已经危及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的,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该保险公司实行接管。接管的目的是对被接管的保险公司采取必要措施,以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恢复保险公司的正常经营。被接管的保险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因接管而变化。”故C项说法正确。第 117条规定:“接管期限届满,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决定延期,但接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因此,接管的最长期限为2年,D项说法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