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甲木材公司与乙家具公司签订了一份木材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合同总价款50万元。乙家具公司先支付10/%的货款即5万元,甲木材公司送货后15日内,乙家具公司付清全部货款。乙家具公司先支付了5万元,甲木材公司送货后,由于家具公司销路不畅,遂与甲木材公司协商,由丙公司承担20万元的债务,甲木材公司同意了。据此,请回答下列问题。
【正确答案】丙公司在本案中处于并存的债务人的地位。其加入债务人的行为称为并存的债务承担。在并存的债务承担中,由于原债务人没有脱离债的关系,对债权人的利益不会发生影响,因而,原则上无须债权人的同意,只要债务人或第三人通知债权人即可发生效力。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丙公司与甲木材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抵销应具备下列条件:①必须双方当事人互负债权债务,②债权债务已经到期,③同种的债权债务。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对于甲公司的突然消失,无法履行债务时,可以采用提存的方法消灭债务。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