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我国商标法对于驰名商标的保护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予以保护。我国商标法采取的是注册原则,商标所有人通过注册获得商标权,未注册的商标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但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并不以注册为前提条件,对未注册的驰名商标可以按使用原则予以保护。我国《商标法》第13条第1款规定:“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若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了这一规定,自注册之日起5年内,驰名商标所有权有权请求撤销该注册商标,而对于恶意注册的,则不受5年时间的限制。
(2)放宽驰名商标注册的显著性条件。显著性是商标获得注册的积极条件之一,不具有显著性的商标就不会有很强的识别性,从而不能获准注册。但是驰名商标由于已经与某一商品已经紧密联系在一起,并已获得较高的声誉且为相关公众熟识。即使在设计上不具有显著性,但由于反复、较大范围内、长时间使用,其所表明的商品由于在行销区域内为交易者和消费者认知,商标通过使用已经完全具备表明商品出处的条件,足以弥补其设计上显著性不足的缺陷,具有较强的识别性,从而具备了获准注册的条件。根据我国《商标法》第11条的规定,缺乏显著特征的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这就放宽了驰名商标注册的显著性条件。
(3)扩大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一般注册商标的保护范围,限定在与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商品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上使用的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但为了有效保护驰名商标,许多国家的商标法都规定对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要大于一般注册商标的保护范围。我国《商标法》第13条第2款规定:“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4)驰名商标所有人享有特别期限的排他权。对于一般注册商标,如果与在先注册商标发生争议的,在先注册商标所有人可以在后注册商标注册5年内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但为了有效保护驰名商标,我国商标法赋予了驰名商标所有人特别期限的排他权。根据《商标法》第41条的规定,对于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5年的限制。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