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C、D、E
【答案解析】为保障刑事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人民法院享有以下职权:①依法受理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刑事公诉案件,对其进行审理和作出裁判;②依法直接受理刑事自诉案件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对其进行审理和作出裁判,即享有立案权与审判权;③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拘传、逮捕、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即享有强制措施适用权;④在必要的时候,可以进行勘验、检查、查封、扣押、鉴定和查询、冻结,以调查核实证据,查明案件的事实真相,保证审判的顺利进行,即享有庭外调查取证权;⑤在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中,必要时可以查封、扣押被告人的财产;⑥依法主持和指挥审判活动,对违反法庭秩序的人,有权予以警告制止,强行带出法庭,罚款、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⑦收缴和处理赃款、赃物及其孳息;⑧行使某些判决和裁定的执行权,即享有部分裁判的执行权;⑨对确有错误的生效判决,依法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⑩向有关单位提出司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