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厂向乙厂发出信函,表示有设备出售价格1.5万元;乙厂回复:需该设备,但接受的价格为1.2万元;甲厂又回函:价格可为1.3万元,复函即供货。乙厂经办人因工作疏忽,接甲厂的函件后,未予及时复函处理。后甲厂将设备发送到乙厂,乙厂才发现对甲厂信函未处理,下列选项中表述错误的有______。
  • A.甲乙之间的合同不成立
  • B.甲厂未经乙厂同意发货违约
  • C.乙厂未及时通知甲厂发货违约
  • D.双方之间有误解,可撤销合同
【正确答案】 B、C、D
【答案解析】[解析] 该题考查合同的订立程序。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承诺的法律效力表现为,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该题中,甲厂和乙厂就设备转让事宜通过要约、新要约在协商中,始终没有承诺,合同未成立,所以就没有违约之说。选项B、C、D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