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新斯的明在临床使用中不可用于______。
A、
有机磷酸酯中毒
B、
肌松药过量中毒
C、
阿托品中毒
D、
手术后腹气胀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新斯的明,作用机制是可逆地抑制胆碱酯酶活性;有机磷酸酯类中毒是由于其不可逆地抑制胆碱酯酶活性,导致ACh蓄积造成的。两类药物作用类似,会导致严亟的中毒症状。因此新斯的明不能用于有机磷酸酯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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