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规定了汉语拼音的拼写规则和方法。
《汉语拼音方案》
《汉语拼音方案》是给汉字注音和拼写汉语的国家标准及国际标准,由五部分构成:字母表、声 母表、韵母表、声调符号、隔音符号。该方案于1958年2月11日由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批准。它是在直音法、反切法和注音字母等注音方法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是我国创制的各种注音方法的 经验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