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项选择题 甲校从乙电脑公司购进100台电脑,全部质量不合格。经双方协商,乙公司同意全部退货,但一直拖着不付退货款。于是甲校以乙公司为被告向法院起诉。但此时乙公司已被丙公司兼并,成为一个下属分公司。原乙公司经理以乙公司早已不存在为由,不归还欠款;而丙公司认为该债务属原乙公司,与丙公司无关。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民法通则》第44条第2款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