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3.
合同当事人互负债务,且无先后履行顺序之约定,当事人一方可在对方未履行之前,拒绝对方的履行请求,该权利是 ( )
A、
顺序履行抗辩权
B、
同时履行抗辩权
C、
不安抗辩权
D、
先诉抗辩权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同时履行抗辩权.即双务合同当事人均无先为给付义务,一方在他方履行义务前,得拒绝先履行义务的权利。《合同法》第66条所规定的合同抗辩属于同时履行抗辩。该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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