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论述题   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理论和知识对下列材料进行分析,并回答问题:
    材料一:《唐律疏议》规定:“谓告言、詈言、诅詈祖父母、父母,绞;祖父母、父母在,别籍异财,徒三年;供养有缺,徒二年;居父母丧,身自嫁娶、作乐、释服从吉,徒三年;闻祖父母、父母丧,匿不举哀,流二千里;称祖父母、父母死,徒三年。”
    材料二:《大明律》规定:“闻父母丧匿不举哀,处杖六十,徒一年;祖父母、父母在,别籍异财,处杖一百;告祖父母,诬告者,处绞刑;如实有其罪处杖一百,徒三年。如告谋反、谋大逆、谋叛,及窝藏奸细、母杀父……之罪,如属实,告者无罪。”问题:
    (1)材料一反映的是“十恶”中的什么罪名?“十恶”中违反家庭伦常的犯罪还有哪三种?
    (2)材料二反映出了我国明代立法的什么特点?
    (3)明律为何比唐律在这个罪名上处罚从轻?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1)材料一反应的是“十恶”中的不孝。“十恶”中违反家庭伦常的犯罪还有恶逆、不睦、内乱。
   (2)材料二反映出我国明代立法在定罪量刑上体现了“轻其所轻,重其所重”的刑罚适用原则。
   (3)明律比唐律在这个罪名上出发从轻的目的是强化专制主义和皇权。宋明理学使儒家的纲常礼教已经对人们行为的法外约束力愈来愈大,对有关伦常礼教犯罪的处罚减轻,能集中刑法的打击目标,缓和社会的反抗情绪。贼盗大案直接冲击着封建专制统治的基础,加大对此类犯罪的打击力度,也是“重典治国”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