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办理会计移交手续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
A、
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本单位负责人监交
B、
经单位领导人批准,委托他人代办移交的,委托人不应承担相应责任
C、
因病不能工作的会计人员恢复工作的,也应当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D、
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晋升为本单位总会计师的,因仍主管会计工作,可不办理交接手续
【正确答案】
B、D
【答案解析】
[解析] 经单位领导人批准,委托他人代办移交的,委托人不应以会计资料已移交而推脱责任;总会计师在单位是行政领导人,虽然主管财务工作,但工作内容和工作性质较会计主管大大不同,应该办理交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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