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宋朝法律中规定的不动产典卖契约的成立要件包括( )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考点] 宋朝的不动产买卖契约。
[相关知识] 首先,“先问亲邻”,即业主欲出卖不动产时,必须先询问房亲、邻人有无购买意愿。换言之,房亲和邻人对不动产有优先购买权。而且法律还详细规定了先问亲邻的顺序:“凡典卖物业,先问房亲;不买,次问四邻。其邻以东南为上,西北次之,上邻不买,递问次邻。四邻俱不买,乃外召钱主”。其次,“输钱印契”,即不动产买卖契约必须缴纳契税(输钱),并由官府在契约上加盖官印(印契)。加盖了官印的契约称“赤契”、“红契”,具有一定的公证意义;未经缴纳契税、加盖官印的契约称“白契”。再次,“过割赋税”,即在买卖田宅的同时,必须将附着其上的赋税义务转移给新业主。最后,“原主离业”,即必须转移标的实际占有,卖方必须脱离产业,意味着不动产买卖契约最终成立。以上四个要件对后世买卖契约制度的影响极大,成为不动产买卖契约的基本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