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某粮食白酒生产企业2009年度实现产品销售净收入10000万元,企业当年发生业务招待费50万元,广告费300万元,业务宣传费80万元。广告费税前扣除比例为2/%,企业税前会计利润总额为500万元。
分析要求:试为该企业进行税收筹划,以降低税负。
【正确答案】[分析思路]
筹划之前:
业务招待费不得扣除额=50-(10000×3‰+3)=17(万元)
广告费不得扣除额=300-10000×2/%=100(万元)
业务宣传费不得扣除额=80-10000×5‰=30(万元)
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7+100+30=147(万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额=147×33/%=48.51(万元)
筹划之后:
将该企业销售部门分离出去,单独成立一个独立核算的销售公司,将企业产品以9000万元销售给该销售公司,销售公司再以10000万元对外销售。工业企业与销售公司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分别为30万元和20万元,广告费分别为150万元和150万元,业务宣传费分别为40万元和40万元。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9000×3‰+3=30(万元)=30(万元)
广告费扣除限额=9000×2/%=180(万元)>150(万元)
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9000×5/%00=45(万元)>40(万元)
由于工业企业发生的各项费用均小于或等于扣除限额,所以可以全额扣除。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10000×3‰+3=33(万元)>20(万元)
广告费扣除限额=10000×2/%=200(万元)>150(万元)
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10000×5‰=50(万元)>40(万元)
由于销售公司发生的各项费用均小于扣除限额,所以也可以全额扣除。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