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委托甲房地产经纪机构(以下称甲机构)为其寻找一套 房子。经过反复比较,张某最终选择了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并 同甲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屋出售方签订了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 后在甲机构房地产经纪人员李某的协助下,张某与出售方签订了 房地产买卖合同。并委托甲机构为该房屋交易办理后续的贷款及 产权过户手续。
甲机构和张某的关系是( )。
《民法通则》第四章“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第二节“代理”第六十三条规定:“公民、法人可以 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 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可见,民法上的代理是一个涉及范围很 广的民事行为。从房地产经纪活动中的民事法律关系来看。各相关主体的联系主要是通过与 房地产经纪的相关合同,例如代理合同、居间合同、行纪合同等来完成的。因此,甲机构与 张某之间的关系属于民事法律关系。
张某与出售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后,如果出售方违约,则( )。
违约责任是缔约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而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违约责任以有效合同为前提,合同未成立或者成立后无效、被撤销的,纵使当事人有过失也 无违约责任可言。题中,房地产买卖合同是张某与出售方签订的合同,张某可以追究出售方 的责任,而甲机构不是房地产买卖合同的当事人,无权追究出售方的违约责任。
张某和甲机构、房屋出售方签订的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应为( )。
房地产居间是指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按照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约定,向委托人 报告订立房地产交易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房地产交易合同的媒介服务,并向委托人收取 佣金的经纪行为。从理论上讲,居间可分为:①指示居间,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约的 机会;②媒介居间,是指居间人根据委托人的要求将交易目的相近或相符的双方委托人以媒 妁方式促成交易的行为。
关于甲机构在该笔经纪业务收费的说法,正确的为( )。
居间是指经纪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撮合交易成功 并向委托人收取佣金的经济行为。甲机构可以向张某和出售方收取佣金。
甲机构代办贷款及产权过户手续,应当( )。
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代办贷款、代办房地产登记等其他服务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情况,经委托人同意后,另行签订合同,并另行约定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