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关于民事诉讼普通程序举证期限的说法,正确的是( )。无
A、
举证期限只能由法院指定
B、
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确定,不需要法院认可
C、
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证据的,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D、
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后申请延长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情况指定举证期限。举证期限也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证据的,当然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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