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推理 简述法律规避的构成要件及其法律效力。
【正确答案】法律规避是指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为利用某一冲突规范,故意制造某种连结点,以避开本应适用的法律,从而使对自己有利的法律得以适用的一种逃法或脱法行为。
   (1) 构成要件:第一,从行为主体看,法律规避是当事人自己的行为造成的。第二,当事人主观上有逃避某种法律的故意。第三,从规避的对象看,被规避的法律必须是根据冲突规范本应适用的强制性或禁止性的法律。第四,从行为方式看,当事人是通过人为地制造或改变连结点来逃避法律的。即表面合法,而实质非法。第五,从客观结果上看,当事人的规避行为已经完成,如果按照当事人的愿望行事,就要适用对当事人有利的法律。
   (2) 早先的学说认为,法律规避不是一种无效行为,因内国人为了使依内国实体法不能成立的法律行为或法律关系得以成立,前往某一允许为此种法律行为或设立此种关系的国家设立一个连结点,使它得以成立,这并不逾越冲突规范所容许的范围,因而不能将其视为违法行为。绝大多数国家的立法都明确否定当事人规避内国法的法律效力,而对规避外国法的效力不作规定。有些国家,如阿根廷,规定所有的法律规避行为均无效。我国立法对法律规避问题未作明文规定,只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94条规定了规避我国强行法或禁止法的无效。规避外国法的后果,一般认为,如果当事人规避的是外国法中某些正当的、合理的规定,应该认为规避行为无效;反之,如果规避外国法中反常的规定,则应认定该规避行为有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