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题
甲公司为一家凉茶生产企业,其在该产品上申请注册了“旭日—商标。后甲公司将“旭日”商标许可给乙公司使用,在此期间“旭日”牌凉茶变得家喻户晓。乙公司就“旭日”牌凉茶的外包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了专利。同时,乙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了“昶日”商标,现已初审审定公告。
多选题
下列对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商标许可行为的描述,正确的是______。
【正确答案】
B、C
【答案解析】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三条,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商标许可的方式是合同的必备条款。
单选题
下列就乙公司对“旭日”牌凉茶外包装申请专利的描述,正确的是______。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外包装通常只能申请外观设计专利,而不能申请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也不能要求保护结构,但可要求保护颜色。
多选题
乙公司的外包装专利获得授权后发现,丙生产的“东升”牌凉茶外包装与“旭日”牌凉茶的外包装相似,乙公司可以采取的处理方式有______。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 A、B、C选项均为可以直接进行的纠纷解决方式,但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还需达成仲裁协议。
多选题
消费者发现虽然同是“旭日”牌凉茶,但是甲公司和乙公司生产的凉茶的口感却有明显差异,原因是两家公司的凉茶配方并不相同,下列描述正确的是______。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 甲公司和乙公司可以就各自的配方获得商业秘密。自主研发和反向工程属于不侵犯商业秘密的事由。
多选题
下列对乙公司申请“昶日”商标行为的描述,正确的是______。
【正确答案】
A、C
【答案解析】 近似商标是指文字、数字、图形、颜色或声音等商标的构成要素,在发音、视觉、意义或排列顺序以及整体上虽有一定区别,但易产生混淆的商标。“旭日”和“昶日”属于文字相近似,但甲公司不能提出无效宣告,而只能提出商标异议。乙公司可以使用“昶日”商标,但不能使用注册标记,同时即便在我国被驳回也不影响乙公司向其他国家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