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D
【答案解析】[考点] 第一审普通程序的办案期限
[解析] 一审的办案期限是指人民法院对第一审刑事案件从受理到宣判的最长时间限制。在此将刑事诉讼法对于一审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的办案期限的主要规定为考生小结如下:(1)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的1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2)下列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1个月:①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②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③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④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3)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4)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