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自书遗嘱将所有遗产全部留给长子乙,并明确次子丙不能继承。乙与丁婚后育有一女戊、一子己。后乙、丁遇车祸,死亡先后时间不能确定。甲悲痛成疾,不久去世。丁母健在。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甲、戊、己有权继承乙的遗产
  • B.丁母有权转继承乙的遗产
  • C.戊、己、丁母有权继承丁的遗产
  • D.丙有权继承、戊和已有权代位继承甲的遗产
【正确答案】 A、C、D
【答案解析】ABC项,根据《继承法意见》第2条,乙、丁系同辈(又都有其他继承人),推定乙、丁同时死亡,彼此不继承。乙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是甲、戊、己,故A项正确。丁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是、戊、己、丁母,故C项正确。丁母只有权继承乙的遗产。同时,推定乙、丁同时死亡,丁不能继承乙的遗产,所以丁母不能转继承乙的遗产。故B项错误。 D项,根据《继承法》第27条规定,因乙先于甲死亡,甲的遗产应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丙系甲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故丙有权继承甲的遗产。《继承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乙先于甲死亡,甲死亡时,甲的子女戊、己有权代位继承甲的遗产。所以,D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