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力平价
购买力平价是一种汇率决定理论, 它认为任何一单位通货应该能在所有国家买到等量物品, 即所有货币的一单位在每个国家都应该有相同的实际价值。 如果2美元和1英镑在各自的国内可以购买等量的货物, 则2美元兑换1英镑便存在购买力平价。 如果购买力平价成立, 真实汇率总是等于1。 购买力平价理论对于汇率的定义是, 两国通货之间的名义汇率必然反映这两个国家的物价水平。 用公式表示为: e=εP f /P, 即名义汇率等于两国间实际汇率乘以外国物价水平与国内物价水平的比率。
购买力平价理论的思想基础是, 如果一国的货物相对便宜, 那么人们就会购买该国货币并在那里购买商品。 购买力平价成立的前提是一价定律, 即同一商品在不同国家的价格是相同的。 此外, 购买力平价成立还需要一些其他的条件: ①经济的变动来自货币方面; ②价格水平与货币供给量成正比; ③国内相对价格结构比较稳定; ④经济中如技术、 消费倾向等实际因素不变, 也不对经济结构产生实质影响。
购买力平价存在两种形式: ①绝对购买力平价, 即两国货币的兑换比率等于两国价格水平的比率; ②相对购买力平价, 即两国货币兑换比率的变动, 等于两国价格水平变动的差额。 但由于运输成本及关税等因素的存在, 这种情况并非是实际上的那样。 此外, 汇率并非由商品和劳务的国际贸易决定, 而是由外汇的供求、 资本转移以及政府的汇率政策等决定的, 因而实际汇率会经常背离购买力平价, 况且在许多情况下也难以对不同国家选择一套合适的商品加以比较, 并计算平衡价格。
购买力平价只是指出了价格水平对汇率的作用, 没有揭示出这种作用发生的详细过程及两者之间不可分割的相互作用关系, 不能完美解释汇率决定的理论问题和现实经济中汇率变动的经验。 正因为如此, 20世纪70年代以后出现了许多新的汇率理论, 它们试图从不同角度解决汇率决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