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某县公安局为了改革后勤管理,招进一批合同制工人。张某被招进且与县公安局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中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某日,张某与该局刑侦队队长王某因讲话不和打架,公安局决定开除张某,同时给予王某处分。张某不服公安局开除的处分,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王某也不服公安局的处分,也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请问:人民法院可否依《劳动法》受理这两项起诉?请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人民法院不应该受理张某的起诉。因为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争议必须先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本案中的张某对用人单位开除自己的决定不服,这是一种劳动争议,必须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而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所以人民法院不受理张某的诉讼。
   人民法院也不应该受理王某的起诉,因为我国劳动法的适用范围不包括国家公务员,而王某是公安局刑侦队队长,属于国家公务员,所以法院不能依据劳动法受理王某的起诉。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