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等黜陟法
清朝实施的一项地方官学对学生定级考试的制度,即“六等黜陟法”。该法有相应的奖惩措施。学生考试成绩被分为六等:一等补縻膳生,二等补增广生,三等无奖无罚,四等罚责,五等降级,六等除名。“六等黜陟法”对学生进行动态管理,其等级不是固定的,而是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来升降,其等级与学业成绩紧密挂钩,有利于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提高学校教育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