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告知女友丙打算弄来乙的信用卡给丙使用,之后甲窃取乙一张信用卡,并将卡交给丙使用。丙到商场消费、购物花去3万元。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正确答案】 A、D
【答案解析】[解析] 丙事先与甲通谋,两人构成盗窃罪共犯。根据《刑法》第196条第3款的规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构成盗窃罪。本人盗窃信用卡,他人明知是盗窃的信用卡而使用的,对他人应以盗窃罪的共犯论处。如果他人不知是盗窃的信用卡而冒名使用的,对他人则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