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于1990年与乙结婚,2000年以个人名义向其弟借款10万元购买商品房一套,夫妻共同居住。2003年,甲乙离婚。甲向其弟所借的钱,离婚时应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涉及夫妻共同债务问题。本题中,甲向其弟所借款虽以个人名义,但该债务发生于其与乙结婚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且用该款所购买的商品房用于夫妻共同居住,且题面未交代该商品房为甲个人所有,故应为夫妻共同债务,应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本题C选项正确,其他选项错误。应予注意的是,对于该套商品房,无论房产证上记载的所有权人是甲个人,还是甲夫妻,都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甲乙商定,该商品房为甲个人所有,则所借款项应由甲个人承担,而不是由甲乙共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