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李鑫是15岁的中学生,爱好集邮却没有资金。一日,李鑫在邮票市场上认识一个集邮爱好者王达。王达告诉他刘某家中有几张珍贵的邮票,并唆使他去偷出来。当晚,李鑫潜入刘某家中,偷到邮票后,发现家中只有刘某14岁的女儿正在熟睡,遂将其强奸。对李鑫、王达的行为该如何处罚?______
  • A.李鑫不应负刑事责任
  • B.对王达免除刑事责任
  • C.王达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可以从重处罚
  • D.对李鑫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王达应从重处罚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解析] 《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李鑫虽然只有15岁,但是强奸刘某女儿的行为应负刑事责任。第3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对于李鑫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王达教唆李鑫去偷邮票,根据《刑法>第29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因此,对于王达,“应当”而不是“可以”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