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题
甲建筑公司(一般纳税人)机构所在地为A地,2017年发生如下业务:
(1)2017年10月承接B地的工程项目,2017年12月取得该项目的建筑服务价款555万元(含税价),当月支付给分包方乙公司分包款111万元(含税价,乙公司为一般纳税人,提供的为清包工服务,未选择简易计税方法)。
(2)2017年11月承接C地的工程项目,2017年12月取得该项目的建筑服务价款206万元(含税价),当月支付给分包方丙公司分包款51.5万元(含税价,丙公司为一般纳税人,甲建筑公司选择简易计税方法)。
(3)2017年12月除B、C两地项目外无其他业务,当月取得可抵扣进项税额35万元(不包含用于C地简易计税项目而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
问答题
甲建筑公司承接的B地工程项目应向哪个税务机关预缴增值税?应预缴税额多少?
【正确答案】甲建筑公司应在B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增值税; 应预缴税款=(555-111)÷(1+11%)×2%=8(万元)
【答案解析】[考点] 增值税法
问答题
甲建筑公司承接的C地工程项目应向哪个税务机关预缴增值税?应预缴税额多少?
【正确答案】甲建筑公司应在C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增值税; 应预缴税款=(206-51.5)÷(1+3%)×3%=4.5(万元)
【答案解析】[考点] 增值税法
问答题
甲建筑公司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应取得的凭证有何要求?
【正确答案】①从分包方取得的2016年4月30日前开具的建筑业营业税发票,在2016年6月30日前可作为扣除凭证。 ②从分包方取得的2016年5月1日后开具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所在县(市、区)、项目名称的增值税发票。
【答案解析】[考点] 增值税法
问答题
甲建筑公司12月在其机构所在地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是多少?应补缴的税额是多少?
【正确答案】应纳税款=[555÷(1+11%)×11%-35]+[(206-51.5)÷(1+3%)×3%]=24.5(万元) 应补税款=应纳税款-已预缴税款=24.5-(8+4.5)=12(万元)。
【答案解析】[考点] 增值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