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不慎碰翻乙置于闹市街口的油锅被烫伤,事隔一年零九个月后甲到法院起诉,要求乙赔偿其损失。对此 ( )
A、
法院不予受理,因为甲的理由不充分
B、
法院不予受理,因为该案过错责任不清
C、
法院依法受理,支持甲的诉讼请求
D、
法院依法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因为已超过诉讼时效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解析:《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本题甲的身体伤害诉讼时效为1年,从甲受伤之次日开始起算,甲于一年零九个月起诉,超过诉讼时效。根据《民诉法意见》第153条,未超过诉讼时效的,法院依法受理,查明已超诉讼时效的,应当驳回其诉讼请求。故选D项,排除A、B、C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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