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某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分院发现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15年的第二审生效判决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该检察分院按下列哪一个程序处理是正确的?(    )
   A.向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B.向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C.报请市人民检察院,由市人民检察院向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D.向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纠正意见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刑事诉讼法》第205条第3款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据此,同级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无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抗诉,而只能报请上级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