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条可不作为编制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依据?
  • A.项目批准文件
  • B.城市规划要求
  • C.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 D.建筑施工总包方对工程有关内容的规定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设计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编制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应当以下列规定为依据:(一)项目批准文件;(二)城市规划;(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四)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深度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