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条可不作为编制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依据?
A.项目批准文件
B.城市规划要求
C.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D.建筑施工总包方对工程有关内容的规定
A
B
C
D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设计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编制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应当以下列规定为依据:(一)项目批准文件;(二)城市规划;(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四)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深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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