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某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为1.2亿元,经营业绩向来不错。但该公司因一次投资失败导致亏损5000万元。则该情形构成以下哪些事件的法定原因?( )
A.公司应当用法定公积金来弥补亏损
B.国务院证监会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
C.公司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D.其已经获准但还没有发行的3500万元债券应当立即停止发行
【正确答案】
A、C、D
【答案解析】《公司法》第167条第二款规定:“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故A对。《证券法》第55条规定:“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一)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二)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可能误导投资者;(三)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四)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五)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故B错。根据《公司法》第101条规定,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额的1/3时,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故C正确。根据《证券法》第16条的规定,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故D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