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行政诉讼中的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各方为二人以上的行政诉讼。
(1)法律设立共同诉讼制度的意义
法律设立共同诉讼制度的意义在于:①简化诉讼程序。②避免法院对同一类案件作出不同的或互相抵触的裁判。
(2)行政诉讼中的共同诉讼的条件
行政诉讼中的共同诉讼的条件有二:①主体条件。当事人(原告、被告或第三人)一方或各方为两人以上,两个以上原告针对行政机关同一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这种情况为共同原告,在另外一种情况下,则是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个具体行政行为而引发行政诉讼,原告以共同作出行为的所有行政机关为被告,此种情形构成共同被告。还有一种情形是原告和被告同为两人以上。即该共同诉讼既由共同原告又由共同被告构成。此外,与行政诉讼判决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为两人以上的,亦构成共同诉讼。②客体条件。共同诉讼的诉讼客体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或同样的具体行政行为。这里的“同样”,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具体行政行为性质相同,或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和理由、法律根据相同,当事人一方或各方为两人以上,认为同样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他们各人的合法权益,向法院起诉,法院从而决定合并审理。
(3)行政诉讼中的共同诉讼的几种情形
在司法实践中,行政诉讼中的共同诉讼的主要情形有:①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分别依据不同的法律、法规对同一事实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此种诉讼出现后,依共同诉讼的原则,法院可以决定合并审理。②行政机关就同一事实,对若干相对人分别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相对人分别向法院起诉,是否合并审理由法院决定。③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以新的事实和理由对原告作出新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认为新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法院提起新的诉讼,是否合并审理由法院决定。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