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国际法对缔结条约的程序没有统一的硬性规定。在外交实践中,因条约的性质和内容的不同,缔约的程序可繁可简。通常,分为三个阶段:约文的拟订、约文的认证和接受约文的拘束力。它们通常包括谈判、签署、批准、交换或交存批准书和登记等程序。
(1) 谈判是缔约方为了就条约内容达成协议而进行的交涉过程。它的主要任务就是拟定约文。
(2) 签署是指在条约文本上签字。在正式签署前,条约可以由谈判代表草签。草签只构成条约文本的认证,没有法律效力。
(3) 批准、接受、赞同。一些重要的条约须经批准方能生效。批准指缔约国的有权机关对其全权代表所签署的条约的认可并同意承受条约约束的行为。此外,接受、赞同也是国家同意承受条约拘束的方式。
(4) 交换或交存批准书。缔约双方互相交换各自国家的有权机关批准其缔结条约的证明文件。多边条约无法互换批准书,一般将批准书交送条约保存国或保管条约的国际组织。
(5) 条约登记与公布。《维也纳条约法公约》规定:“条约应于生效后送请联合国秘书处登记或存案及记录,并公布之。”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