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根据《循环经济促进法》,电网企业应与之签订并网协议并全额收购上网电量的发电企业有______。
  • A.利用核能发电企业
  • B.利用天然气发电企业
  • C.利用余热、余压发电企业
  • D.利用煤层气以及煤矸石、煤泥发电企业
  • E.利用垃圾发电企业
【正确答案】 C、D、E
【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废物综合利用的规定。考生要熟悉对于工业用水和各类废物综合利用的规定。对于此知识点,考生可以如此理解,只有为废物综合利用的项目,才可能规定电网企业与之签订并网协议并全额收购上网电量。本题中C、D、E选项为废物综合利用发电项目,为正确答案。 关于再利用和资源化的规定 (1)发展区域循环经济。 (2)工业用水和废物综合利用。 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煤灰、煤矸石、尾矿、废石、废料、废气等工业废物进行综合利用。企业应当发展串联用水系统和循环用水系统,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企业应当采用先进技术、工艺和设备,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进行再生利用。企业应当采用先进或者适用的回收技术、工艺和设备,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余热、余压等进行综合利用。 建设利用余热、余压、煤层气以及煤矸石、煤泥、垃圾等低热值燃料的并网发电项目,应当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规定取得行政许可或者报送备案。电网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与综合利用资源发电的企业签订并网协议,提供上网服务,并全额收购并网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 建设单位应当对工程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废物进行综合利用;不具备综合利用条件的,应当委托具备条件的生产经营者进行综合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置。 (3)农业、林业废物的再利用和资源化。 (4)废物交换和回收设施建设。 企业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不具备综合利用条件的,应当提供给具备条件的生产经营者进行综合利用。 (5)特定物品的处理和再利用。 对废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机动车船、废轮胎、废铅酸电池等特定产品进行拆解或者再利用,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回收的电器电子产品,经过修复后销售的,必须符合再利用产品标准,并在显著位置标识为再利用产品。 回收的电器电子产品,需要拆解和再生利用的,应当交售给具备条件的拆解企业。 国家支持企业开展机动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等产品的再制造和轮胎翻新。 销售的再制造产品和翻新产品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并在显著位置标识为再制造产品或者翻新产品。 (6)生活垃圾和污泥的资源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