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下列关于涉外民事诉讼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______
  • A.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中国人对法院作出的一审裁判的上诉期均为30天,且可以申请延长
  • B.外国当事人在我国法院进行涉外民事诉讼,可以委托外国律师以公民身份代理诉讼活动
  • C.我国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不受民事诉讼法关于一审审限的限制
  • D.由于在我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纠纷专属于中国法院,即使当事人选择仲裁机构仲裁,也只能选择中国的仲裁机构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考点] 涉外民事诉讼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269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在判决书、裁定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提起上诉。被上诉人在收到上诉状副本后,应当在30日内提出答辩状。当事人不能在法定期间提起上诉或者提出答辩状,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故A选项是正确的。《民诉解释》第528条规定:“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外籍当事人,可以委托本国人为诉讼代理人,也可以委托本国律师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故B选项是正确的。《民事诉讼法》第27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期间,不受本法第149条、第176条规定(即一审二审的期限)的限制。故C选项是正确的。《民事诉讼法》第266条规定:“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但是,因为仲裁机构不是国家机关而是社会组织,以上三类合同纠纷选择仲裁的话就不必局限于中国的仲裁机构。所以,D选项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