札鲁忽赤
札鲁忽赤, 又作札鲁火赤、 札鲁花赤, 汉译“断事官” , 是蒙古和元朝的一种官名。 蒙古建国之初, 司法行政事务简单, 只设札鲁忽赤总领其事, 以分封领民和刑罚为主要职掌, 他是当时国家最大的司法行政长官。元朝立太宗正府, 以诸王主持府事, 设从一品高秩的札鲁忽赤, 审理四怯薛、 诸王、 附马投下蒙古、 色目人的犯罪案件和婚姻、 驱良等户籍争讼, 也审理汉人、 南人的重大刑事罪犯, 按检诸路刑狱。 有时, 边远征伐也派札鲁忽赤领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