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马老太在去市场上买菜的途中,被迎面飞驰过来一辆宝马汽车撞倒,宝马汽车畏罪开走。过路人李伟强见义勇为,将马老太送到医院,还垫付了2000元的住院费。同时李伟强的妻子程英也在场,程英细心记下了宝马的车牌号码,并为此事义愤填膺。关于此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 A.见义勇为的李伟强垫付了2000元的住院费,但是他无权起诉宝马车主,只能向马老太讨还这笔钱
  • B.马老太被撞伤住院,自然有资格状告马宝车主赔偿医药费,即使他尚不知车主姓名也是一样
  • C.程英是一名记者,她通过努力最终找到了宝马车主,她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后者,从而为社会和马老太讨还公道,也给自己创造了绝佳的新闻题材
  • D.本案马老太和李伟强其实都有权起诉宝马车主,因为他们都与本案有联系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9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在这起车祸中,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是马老太,李伟强只是救助和垫付了住院费,他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或者如果马老太拒绝返还住院费的话,他可以以无因管理起诉马老太,由马老太偿还他垫付的住院费,因此A项正确而D项错误。程英虽然记下车牌号码,并最终找到了宝马车主,但他只是一个旁观的路人,与本案没有直接利害关系,没有资格作为原告,C项错误。至于B项,马老太明显是原告,但民事诉讼的前提是知道明确的被告,甚至要提供给法院明确的送达地址,审理才有可能,而马老太不知被告身在何方,故B项错误。因此,本题答案为A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