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考点] 立法程序
[解析] 常委会组成人员10人以上的确有权向常委会提出法律案,但只能提出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而不能就国计民生的任何问题提案,故A项错误。向常委会提出的议案,在交付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应当说明理由,经委员长会议同意,并向常委会报告,对该法律案的审议即行终止。可见,没有审议决定的环节,B错误。所谓的“三读程序”,是指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一般应当经过三次常委会全体会议审议后再交付表决,C错误。列入议程的重要的法律案,经委员长会议决定,可以将法律草案公布,征求意见。可见,D项不正确。
①法律案由法律委员会统一审议。各专门委员会之间对草案的重要问题意见不一致,应报告委员长会议。②不论是全国人大通过的法律,还是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法律,均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