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是教师为履行教育教学职责而必须具备的基本权利。
学术研究权
指导评价权
教育教学权
报酬待遇权
教育教学权是教师为履行教育教学职责而必须具备的基本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七条第一款规定,教师有“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的权利,任何个人或部门都无权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