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袁某欲开一家婚纱摄影店,便与胡某商量,想请胡某入伙,胡某同意,双方约定:照相设备由袁某负责,胡某只负责照相、冲洗及艺术加工,利润均分。合同履行2年后,由于婚纱摄影市场过热,摄影店经营亏损,欠外债25万元。债权人可以向谁主张债权?下列错误的选项是( )。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民法通则》第35条规定:“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对于合伙人之外的第三人来说,可以向合伙人共同主张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