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死后留有房屋1套、存款3万元和古画1幅。甲生前立有遗嘱,将房屋分给儿子乙,存款分给女儿丙,古画赠与好友丁,并要求丁帮丙找份工作。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司考)
A.甲的遗嘱部分无效
B.若丁在知道受遗赠后2个月内没有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则视为接受遗赠
C.如古画在交付丁前由乙代为保管,若意外灭失,丁无权要求乙赔偿
D.如丁在作出了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后死亡,则其接受遗赠的权利归于消灭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选项A,我国《继承法》第16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因此甲的遗嘱是有效的,选项A错误。
选项B,我国《继承法》第2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本题中,若丁在知道受遗赠后2个月内没有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则视为放弃受遗赠,因此选项B错误。
选项C,受遗赠人无权参与遗产分割,仅有请求遗赠人的法定继承人、遗嘱执行人交付遗赠财产的权利。在遗赠财产实际交付前,如果非因法定继承人、遗嘱执行人的过失行为而意外灭失的,其请求交付遗赠财产的权利消灭。因此,选项C正确。
选项D,最高人民法院《继承法意见》第53条规定:“继承开始后,受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遗赠的权利转移给他的继承人。”如丁在作出了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后死亡,则其接受遗赠的权利转由其继承人继承,因此,选项D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