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林某与姚某为夫妻,因二人感情不和,林某与第三人赵某私通并同居。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正确答案】
B、D
【答案解析】[考点] 离婚诉讼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及其行使条件
[解析] 《婚姻法解释(一)》第29条:“承担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根据上述法条第2款,B错、A、C正确。根据第3款,D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