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第135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 )案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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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宪法》第135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