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王某付给张某5万元货款的行为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本题根据《合同法》第421条2款设计。该款规定,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行纪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行纪人与委托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在行纪合同中,行纪人有保证第三人履行合同的义务,即无论行纪人有无过错,只要第三人违约造成委托人损失,行纪人都要承担损害赔偿义务。这一赔偿义务可以通过当事人约定而排除。本题中张与王约定不明,但王某付给张某5万元的事实承认了这一债权债务关系。钱、孙与张某并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因此排除BCD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