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田某向常某借款200万元,借款期限为2年,田某以自己拥有的宇通公司的价值150万元的股份出质给常某作为担保。田某和常某于2009年5月6日签订了借款合同和质押合同,并于5月8日进行了质押登记。田某又请赵某为该借款合同提供保证,保证合同约定赵某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
常某对田某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质权何时生效?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根据《担保法》及其他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以持有的股份出质的,质权自登记时生效,所以常某对田某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质权于2009年5月8日生效。
问答题
赵某应对多少万元承担保证责任?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赵某的保证责任范围为50万元。因为常某对田某的200万元债权有田某的150万元股份作为质押,所以赵某承担该150万元质押担保之外的50万元债务的保证责任。
问答题
如果2010年,田某和常某在没有告知赵某的情况下,约定将其中30万元的债务转让给白某,则赵某是否还承担保证责任?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赵某仍需承担保证责任,但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变为20万元。因为常某许可田某转让债务没有经过赵某同意,赵某对于没有经过其同意转让给白某的30万元债务不承担保证责任。
问答题
还款期限已到,田某没有按期还款,常某起诉赵某要求承担保证责任,是否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为什么?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不能。因为赵某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在常某没有起诉田某并就田某的财产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之前,赵某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问答题
若常某表示放弃对田某的股票的质权,则是否可以要求赵某承担保证责任?为什么?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可以,但赵某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限于除去田某以150万元股份作为质押担保之外的50万元,而不是田某所有的200万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