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27.
下列选项中,清末商事立法的特点包括( )。
A、
以“模范列强”“博稽中外”为立法原则
B、
体现了“照顾商事活动简便性,以宽为主”的要求
C、
带有半殖民地法律的烙印
D、
以“固守国粹”为主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
清末商事立法的主要特点可概括为:(1)以“模范列强"“博稽中外”为立法原则;(2)在法典编纂结构和立法技术上,充分体现了照顾商事活动简便性及敏捷性的要求,以宽为主;(3)带有半殖民地法律的烙印。清政府企图利用法律发展买办经济,把民族工商业纳入官办或半官办的轨道。故A、B、C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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