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公司法》第24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本题中拟出资设立公司的法人和自然人股东总数为195,远远超出上述规定允许的范围,因此A项错误。《公司法》第77条第1款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法律并未强制股份有限公司以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的方式设立,也未禁止企业员工持有股份,C项错误。D项于法无据,也错误。根据《公司法》第78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人数为2人以上200人以下,本题条件符合,因此B项正确。